连雨不知春去,一晴方觉夏深。中考志愿填报已进入倒计时(7月6日17:30截止),择校、填志愿成为许多学子、家长的难题,而有的家长一时心急,想“走捷径”“找关系”听信“花钱就能入学”的话术,落入骗子的陷阱,被骗取钱财,一起来看今日案例。
1、“8万,620分”
被告人庄某与被害人程先生相识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当时的两人交往甚少,直至2021年3月,两人在散步时偶然遇见,便重新联系渐渐熟络起来。
2022年11月,庄某得知程先生的女儿次年将参加长沙市初升高升学考试,并想入读长沙市某重点中学。庄某声称自己认识该中学校长,只要中考成绩达到620分并支付人民币八万元用于找校长走关系就可以实现入读该中学。程先生希望女儿能够入读心仪的学校,并且在与庄某交往过程中,他得知庄某的前妻是该中学的老师便信以为真。
同月,被告人庄某电话联系长沙市某重点中学校长,询问是否能帮朋友孩子解决入读一事,被该学校校长明确拒绝。
2、“落入陷阱”
庄某在明知不能帮程先生的女儿解决入读该中学的情况下,仍以协调入学需要打点为由,于2023年4月要求程先生提供资金,程先生共计转账八千元给庄某。
2023年5月,庄某与程先生的妻子签订了《初升高服务协议》,协议约定由程先生夫妇提供活动资金八万元,同时双方约定在此之前转给庄某的八千元以及借给庄某的一万元作为八万元活动资金的一部分,由庄某负责保证程先生女儿中考成绩达到620分以上后直接入读长沙市某重点中学。协议签订当天,程先生的妻子转给被告人庄某一万二千元,几日后程先生再次转给庄某人五万元,共计八万元。双方还约定若是庄某2023年7月前未办理成功,需要将收取的八万元资金一次性退还。
庄某为假装自己搞定了入学事宜,将人民币五万元分次转给其朋友计某某,并将计某某的微信备注改为“老高”,谎称收款的“老高”系该学校退休校长,也是当前校长的代理人。两天后,计某某根据庄某的要求将五万元返还。
3、“领取了录取通知书,但不是心仪的学校”
2023年7月,程先生在网上查到女儿被另一中学录取,于是打电话询问庄某,而庄某此时依旧声称事情已经都安排好了,并且庄某又以陪同校长打牌、进重点班、提学籍档案等为由,再次骗取程先生一万八千元。
直到8月中旬,程先生妻子领取录取通知书后依然没消息,并且联系不上庄某,才发现被骗。截止案发前,被害人程先生共计被骗人民币九万八千元,被告人庄某骗得上述财物后用于个人开支。
开福法院认为,被告人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故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庄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二、责令被告人庄某退赔被害人程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九万八千元。
■法官提醒■
又是一年升学季,家长都希望子女能入读心仪的学校,但“走捷径”的心理正中犯罪分子下怀,许多家长在情急之下,将数万元交付他人手中想靠找“关系”解决问题,到头来终是落入骗子的圈套,竹篮打水一场空。
各位家长应当多一份理性,为子女树立良好榜样,按照政策走正规渠道为孩子选择学校,正确引导帮助孩子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