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5日,长沙市开福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任命曹露等120名同志(名单附后)为我院人民陪审员。其中有3名同志已于2022年12月26日免去人民陪审员职务,剩余117同志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院审判事业做出了贡献。根据《人民陪审员选人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上述117名同志任期于2024年7月25日届满。任期届满后,其人民陪审员职务无需再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即自动免除。请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提前合理安排好相关案件合议庭组成人员。
特此公告。
附件:《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2024年7月任期届满人民陪审员名单》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