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开福区法院金霞中心法庭在调解一起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纠纷案件后,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就夫妻双方离婚后如何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作出提示。
调解结果
在承办法官吴翔宇和调解员蒋婷耐心劝导、释法说理下,苏某与马某理性沟通、平和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儿子由苏某抚养,马某每月支付抚养费,享有探望权。
案情回顾
苏某(女)与马某(男)因网络游戏相识,并于2020年6月登记结婚,育有一子。婚后,由于马某经常沉迷游戏,对苏某和孩子缺少关心和陪伴,家庭矛盾日渐积累,苏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调解结束后,考虑到双方小孩尚年幼,正处于成长的关键时期,承办法官吴翔宇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并送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告知双方当事人离婚后要多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及时回应孩子的情感需求。双方当事人认真阅读了“提示卡”内容后表示,将努力尽到做父母的责任,给孩子更多的关心和陪伴。
下一步,开福区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坚持能动履职,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问题,减少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带来的负面影响,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