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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上限的公告
作者:政治部  发布时间:2024-02-18 11:11:35 打印 字号: | |

为保障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现将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审案件上限向社会公告如下:

    每名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审案件上限数为30件。

   

特此公告。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2024年2月18日

 
来源: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开福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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