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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开福法院湘江环资法庭(金霞法庭)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23-12-20 09:59:1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表彰2021—2022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湘江环境资源法庭(金霞中心法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法庭介绍


开福区人民法院湘江环境资源法庭、金霞中心法庭合署办公。湘江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长沙、湘潭、株洲、衡阳、永州地区涉湘江流域水污染及涉生物多样性保护一审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金霞中心法庭管辖开福区捞刀河以北民商事案件和财产保全案件,辖区面积占开福区总面积80%,辖区企业1万余家。在上级法院、区委、区政府、金霞园区的关心下,法庭即将于2024年搬迁至现代化、高标准的审判场所。

近年来,法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一主一特”工作思路,关口前移、注重创新、能动司法,近三年,法庭受理各类案件8292件,办结7706件,为金霞经开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湘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优质司法保障和服务。先后获评“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先进集体”“全省法院保护湘江母亲河先进法院”等荣誉称号。


2022年7月,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率全国人大常委会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组视察,对湘江环资庭有效实施长江保护法给予充分肯定。


2023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邱学强率队调研,开福法院作为全省基层法院唯一代表介绍环资审判经验。


法庭工作


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功能,不断健全完善涉企案件办案工作机制,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完善繁简分流机制,三年来妥善审理涉企案件5000余件,全方位地服务和保障园区现代物流、智能制造、开放型经济等重点产业的发展。 


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院领导、庭长联系园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加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典型案例,充分倾听企业声音,切实了解企业所需所盼,及时回应和解决企业合理诉求,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难题。


加强诉源治理工作,实现辖区四个街道诉源治理工作站和法官工作室全覆盖,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搭建一站式民商事纠纷解决系统平台,每年将700余件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化解在基层。


聚焦“全链条”,坚持用严格公正司法发挥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职能作用。注重对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案件责任主体进行刑事、民事责任全链条追责。近年来,审理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44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165件,环境资源行政案件11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件5件。彭某保等人环境污染责任公益诉讼案获长沙市十大优秀司法执法案例,左某堂四人滥伐林木公益诉讼案获2022年全省环境资源10大典型案例。


聚焦“强合力”,坚持共抓大保护实现多元共治。注重和重点区域联动。在省高院统一部署下,积极融入长株潭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机制,先后与全省其他六个流域性环资法庭、湘江流域四地法院签订司法协作协议,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有序、协同创新”的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新格局。注重和行业部门协同。会同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建立执法协调、信息共享、线索移交、通报反馈等制度,对民事公益诉讼负有环保监管职责的部门逐案发出告知书,推动湘江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注重向专家智库借力。做好审判经验总结和调查研究,4起案例、2篇调研文章获国家级奖励。先后与中南大学、湖南工商大学等高校合作,开展课题研讨,签订共建协议,建立实践基地,设立专家咨询库,推动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研究深度融合。


聚焦“重创新”,坚持用能动司法保护生态。树牢“审判只是生态修复的开始”理念,探索适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承担劳务、支付补偿金等模式,先后在橘子洲风景区码头、湘江世纪城亲水平台等地增殖放流鱼苗40余万尾,补植树木3000余株,90%的侵权行为人在裁判生效后主动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开展巡回审判。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价值引领作用,坚持以案释法,在周南秀峰学校巡回审判“湖南省首例可视化锚鱼案”,法官现场释明禁渔期、禁渔区和禁用渔具概念,以及可视锚鱼的危害。在湘江边巡回审理“长沙男子一人72钩垂钓”公益诉讼案,吸引众多市民尤其是广大钓友强势围观,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良好效果。


开福法院将以荣誉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湖南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来源: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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