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优化营商环境 | 跨区域发出司法建议,共筑商标保护合力
作者:龙浩东 罗晓  发布时间:2023-12-07 10:34:49 打印 字号: | |

司法建议工作是人民法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的重要抓手,是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也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

近日,开福法院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审理数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后,跨区域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

原告是世界上较为知名的日用消费品公司之一,其在中国拥有较大的市场。随着该公司在中国的知名度越来越高,该公司在中国注册了多个知名商标,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便是市场上出现了一批假冒产品。

2022年,原告认为本案被告长沙市芙蓉区某食品店销售的产品上使用了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严重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给原告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同时也损害了原告的商誉,破坏了市场秩序,遂将被告诉至开福区人民法院。

为核实情况,湖南省长沙市华湘公证处公证人员来到被告食品店购买了外观标有原告公司商标的商品。经核实,在被告店中购买的商品外观字样与原告注册的商标除字体外,在文字表述上完全相同。

开福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属于销售侵犯原告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构成对原告公司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判决被告某食品店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支付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3500元。

近期,开福法院在审理侵害商标权纠纷中发现,芙蓉区内多家店铺存在销售假烟、假酒以及假冒保洁、海飞丝、潘婷等品牌商品的行为。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治理商标侵权顽疾,有效减少商标侵权的现象,开福区人民法院跨区域向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书。

因该司法建议论证翔实,符合现实需求,被建议对象采纳。

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函表示,将持续加强对辖区内商标侵权的打击力度,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下一步,开福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切实筑牢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屏障,有效净化市场环境,为优化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动能。

 
责任编辑:王必杰
新华网最高人民法院网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中国裁判文书网湖南法院网长沙法院网红网人民网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