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植此青绿 共护绿心 | 开福法院用司法守护绿水青山
作者:罗晓  发布时间:2023-03-14 21:34:11 打印 字号: | |


阳春三月,新绿初绽。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强省会战略支持长沙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以绿心中央公园和湘江流域为关键,推进生态文明共建”的目标任务,3月14日,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开福区人民法院联合雨花区人民检察院、雨花区农业农村局在雨花区绿心中央公园开展“植此青绿 共护绿心”生态修复执行行动,近500株红叶石楠、桂花、栾树、香樟、杜英落户长株潭绿心中央公园。

 

省人大代表毛铁、傅冠军,市人大代表梅文辉、欧阳华娟,市政协委员彭宁,开福区人大代表余希到场见证。高校师生、环保志愿者、法院干警近100人参加。

左某某等四人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山场采伐了161株杉树,并销售。滥伐林木的行为造成了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的损害,湖南省生态保护志愿服务联合会向开福区法院提起诉讼,雨花区检察院支持起诉。经审理,开福区法院判决确认,“被告应在长沙市雨花区范围内补种滥伐林木株数三倍(483株)的林木,修复受损的林业生态环境和林业资源”

 

开福法院就前述判决立案执行,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约谈被执行人,被执行人表明已深刻认识到滥伐林木的行为对生态环境所造成的损害,愿意补植复绿修复林业资源。

 

开福法院此次“补植复绿”专项执行行动贯彻了“谁破坏、谁修复” 的原则,通过强制执行“补植复绿”,让曾经滥伐林木的违法者,变成林木保护的“共建者”。同时,开福区法院以“生态修复+法治宣教”的方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引导当事人和志愿者、群众共同守护绿水青山,打出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组合拳。


 
来源: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必杰
新华网最高人民法院网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中国裁判文书网湖南法院网长沙法院网红网人民网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