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1日裁定受理湖南世纪美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令本院审理该案。本院于2022年12月3日指定湖南广维律师事务所为湖南世纪美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
湖南世纪美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1月31日前,向湖南世纪美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长城万富汇金座22楼湖南广维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邝石兵,联系电话:18107319166;刘怀宇,联系电话:19973869611),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己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湖南世纪美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地点、时间及方式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