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经长沙长大商翔驾驶培训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申请,本院于2022年7月28日裁定受理长沙长大商翔驾驶培训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8月15日指定湖南潇湘破产清算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长沙长大商翔驾驶培训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长沙长大商翔驾驶培训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2年10月2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联系人:陈准19873092115,罗兰17347034889;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街道芙蓉中路一段109号华创国际广场A座6305号;管理人微信号:19873092115),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债权形成原因等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在长沙长大商翔驾驶培训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阶段已经申请退费的学员债权人无需重复申报。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长沙长大商翔驾驶培训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长沙长大商翔驾驶培训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2年11月3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召开方式将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