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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禁渔区域钓鱼 法院江边开庭
  发布时间:2022-06-02 16:05:28 打印 字号: | |


图一

图二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湘江环境资源法庭在该院设在湘江边的生态修复基地巡回审判一起涉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今年3月8日,被告李某在捞刀河关帝广场河段禁渔区水域,使用禁用渔具捕鱼时被渔政部门抓获。5月10日,原告湖南省生态保护志愿服务联合会起诉至开福区法院,要求被告李某在长沙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义务巡护渔业水域5次。经湘江环境资源法庭组织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①:庭审现场。

②:在法院的组织下,公益组织工作人员带领侵权行为人在湘江边进行义务巡江。


原文链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22-06/02/content_217557.htm?div=0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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