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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一人72钩?男子违钓被送“江边法庭”
  发布时间:2022-05-31 16:01:36 打印 字号: | |


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杨昱 通讯员 刘笑贫 罗晓 视频剪辑 何佳洁

“原来一人多杆多钩钓鱼也违法!我们一定告诉亲戚朋友。”家住长沙湘江世纪城的王先生旁听了庭审后表示。

5月30日上午10时,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湘江环境资源法庭在生态修复基地(湘江世纪城亲水平台),巡回审判一起涉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是湘江环境资源法庭首次在湘江边巡回审理的“单人多杆多钩”案件。

 

男子单人多钩钓鱼,法院江边开庭

“看到别人都是用多杆钓鱼,以为没事,想着试试看。”家住长沙湘江世纪城的李明(化名),经常来湘江边散步,见到有人架着多杆在岸边等鱼,心里也是痒痒的。

今年3月8日11时,他带着三杆鱼竿来到开福区捞刀河关帝广场河段禁渔区域水域,并在鱼竿上串了72个真饵复钩,静待鱼儿上钩。他的这一举动,正好被渔政部门发现,当场将他控制。

经长沙市农业农村局认定,李明使用的钓具3根、真饵复钩72个属于《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第8类钓具类中28:真饵复钩(钓钩数7个及以上),为禁用渔具。

湖南省生态保护志愿服务联合会认为,李明为满足个人喜好,在长江十年禁捕的禁渔期、禁捕区内,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非法捕鱼,给湘江水生生物带来极大的危害。5月10日,联合会将李明起诉至开福区人民法院,诉求法院判李明在长沙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义务巡护渔业水域5次。对此,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

5月30日,该起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湘江边开庭,吸引了不少周边居民及钓客前来围观。经湘江环境资源法庭组织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明愿意在长沙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义务巡护渔业资源水域5次。

法庭“搬”到江边,零距离普法更有效

“法院这种普法形式很好,法官普法接地气,一听就懂。”40余名在湘江边休闲散步、垂钓的居民旁听案件庭审后纷纷表示,法院这种巡回审判、“零距离”普法的举措很接地气。

“听了这个庭审,发现很多新式渔具搞不得,否则就是犯法。刚才特地拍了几张禁渔工具的表,让圈子里的好友别误打误撞赶上了。”65岁的黎爹爹是一名垂钓爱好者,经常会与朋友开车跨省垂钓。他听了江边庭审后,觉得很震慑,“在江边钓鱼时,总能看到一些人一人多杆,希望法院多搞几次这样的庭审,相信普法的意义更深远。”

“此次巡回审判的案件,虽不是大案要案,但是湘江环境资源法庭司法为民的一次有益尝试,真正将法庭‘搬’到了群众身边,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承办法官杨宇提醒,随着禁渔令越来越严格,不要抱着侥幸心理,选择晚上等特殊时间段来炸鱼、捕鱼,这样的行为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epaper.voc.com.cn/sxdsb/html/2022-05/31/content_1579476.htm?div=-1





 

 
来源:三湘都市报
责任编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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