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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福法院发出首份生态环保司法建议书
作者:罗晓  发布时间:2021-11-10 15:10:00 打印 字号: | |

会议现场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针对今年审理非法捕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充分延伸司法职能,依法向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发出司法建议书。11月10日上午,长沙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处处长罗华、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罗东生一行专程来到开福法院湘江环境资源法庭回复相关情况。

2021年以来,开福区人民法院湘江环境资源法庭审理涉非法捕捞案件14件19人(含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11人)。在案件审理中发现:部分被告人或被告法制观念淡薄,对长沙市重点水域常年禁渔规定及相关法律政策不了解;被告人或被告使用禁用渔具多样化,其中使用“电鱼”工具5件,使用地笼网、虾笼网、三层刺网等禁用渔具8件,使用可视化钓竿1件;涉案水域主要在湘江支流,其中浏阳河6件,沙河、捞刀河、圭塘河各1件;行政执法部门对禁渔政策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禁渔警示牌的数量有待增加。

对此,为强化湘江流域渔业资源保护,开福区法院向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发出司法建议,希望该局加大禁渔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地笼网、虾笼网等禁用渔具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法治意识;同时在湘江、浏阳河、捞刀河沿岸及非法捕捞案件多发河段,增设“禁渔”警示牌,以起告知、警示作用。这次首份生态环保司法建议书的发出,是开福法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一次有益探索,加强了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致力打造“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主导、公众参与、司法保障”的多元共治生态环保新格局。

    收到该司法建议后,长沙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并组织各区县进行了专项调研,整理相关案件资料,制定了“加大联合打击力度,严打非法捕捞行为、加大联动巡查力度,坚决取缔三无船舶、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排查非法渔网具、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禁捕工作良好氛围”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落实落细措施,守护好一江碧水。

    座谈会上,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对开福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的做法表示认可,将围绕法院提出的建议,做好禁渔工作。2020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十年禁渔”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区(县市)成立了由书记、市长(区长)为双组长的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各地成立禁捕执法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坚持普法为先,设置固定宣传栏(牌)4805块,发放和粘贴宣传资料25.2万余份,制作禁渔普法小视频,形成浓厚宣传氛围;三是实施部门联动,各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禁渔巡查9万余次、联合执法行动1644次,检查水生野生保护动物饲养繁育、展演展示、经营利用场所99个次,清理取缔涉鱼“三无”船舶1162艘、违规网具1万张,收缴垂钓工具2885个;四是加强禁捕工作考核,将“十年禁渔”工作纳入河长制目标任务考核体系。

    会上,双方就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良性互动、联合开展禁渔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增殖放流行动、涉案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放归自然等事项进行了深入交流。同时,双方还对全市禁渔工作面临的“禁捕监管力量有待加强、规范垂钓管理难度较大、属地监管责任有待压实”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进而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下一步,开福法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两山”理念,加强湘江流域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积极发挥司法建议作用,为守护湘江流域绿水青山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王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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