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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关于刘丽清等22名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的公告
作者:袁尧亮  发布时间:2020-07-06 14:15:41 打印 字号: | |

 

20159月9日,开福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刘丽清等22名同志(名单附后)为我院人民陪审员。上述同志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院审判事业做出了贡献。根据《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上述22名同志任期于2020年9月9日届满。任期届满后,其人民陪审员职务无须再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即自动免除。

特此公告

附件:《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20209月任期届满人民陪审员名单》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202076日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20209月任期届满人民陪审员名单

 

序号

  

 

1

刘丽清

2

李国志

3

周雯婕

4

莫莉娜

5

  

6

李和莲

7

唐先敏

8

刘正青

9

李荣干

10

  

11

  

12

  

13

  

14

陈毓奇

15

  

16

  

17

周丙钧

18

殷宪民

19

江柏杉

20

黄巧红

21

潘月华

22

唐世伟

 


 

 
来源: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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