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公开招聘书记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我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根据工作需要,经本院党组研究决定,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 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 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 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 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 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 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法律或法律相关专业;
3、 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 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聘用后,服从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的;受过纪律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本人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本人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本人、直系亲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其配偶、子女、父母在我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含见习律师、律师顾问)的;
7、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2020年5月22日9:00起至2020年6月5日17:00止。
2、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和学历证、其他资格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上传并发送至报名邮箱 kfqrmfyzgs@163.com。邮件标题按“报考者姓名”填写。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随报随审方式,收到报名表后即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电话通知考生本人携带网络报名材料的原件及计划生育证明到现场参加复审,符合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和技能测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科目(包括行政能力测试和法律基础知识),技能测试为电脑打字测试,包括看打和听打。笔试和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3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笔试成绩不及格、体检人数出缺或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和聘用
1、考察主要采取查阅资料方式进行,考察合格者办理相关手续(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
2、劳动合同期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考试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如有空缺按名次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薪酬及福利。
录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缴纳保险(五险一金),具有法考A证的录用人员待遇从优。聘用人员住宿需自理,日常工作餐按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731-84816586。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