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家属将向法官毛江晔赠送锦旗
10月24日,一名当事人家属分别将写有“执法为公 服务为民”“为民排忧 心系百姓”的两面锦旗递到开福区人民法院法官毛江晔及人民调解员刘霜手中。
事情要从2018年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12月17日,刘某驾驶车辆将周某某(72岁)、袁某某(75岁)夫妻二人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承担全部责任。伤者中女性周某某伤势较重,瘫痪在床,后经鉴定构成一级伤残,终生依赖护理,袁某伤势较轻,未做鉴定。
因治疗费用及后续费用问题,2019年8月26日,周某某将驾驶员刘某、车主吴某及肇事车辆所投保的财保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1157139.06元(含医药费、后期双侧颅骨修补材料费用、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抚慰金、鉴定费等,共计1627539.06元,剔除被告财保公司在前期治疗中已支付的48万元后为1157139.06元)。
为促进纠纷诉前化解,开福区人民法院将该案分给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员刘霜。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两人受伤且年事已高,其中一人构成一级伤残,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高达百万,调解自不是容易之事。刘霜接到材料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联系,无论她是否当班都能在为这两个案件与双方当事人积极协商。有多年的调解经验的刘霜知道,调解工作应该从争议焦点出发,于是她先后共四次组织原、被告调解,归纳争议焦点。双方当事人最主要的矛盾在于原告主张的60余万元护理费上,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反复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一边建议原告主张合理金额,另一边劝说被告,应尽最大能力对原告进行赔偿,最终双方于2019年10月21日成功达成调解。被告财保公司一次性赔付原告各项损失58万元,驾驶员刘某赔付原告5万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百万元诉讼请求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为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一站式纠纷解决,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深化改革,建立调解前置程序,精准对接人民调解,针对事故责任、物业服务等纠纷通过调解方式诉前化解,真正实现为百姓解忧高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