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聚焦
这两人本应是学员的榜样,却视安全和法律为儿戏
《三湘都市报》:身为驾校教练,居然醉酒驾车
作者:通讯员 刘笑贫 记者 杨昱  发布时间:2019-06-25 14:26:15 打印 字号: | |

 

近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接连审理了两起醉驾案件,而涉事者竟是驾校的教练员。


今年3月15日晚上6点多,在长沙南方驾校当教练的李某平到朋友家中做客,禁不住朋友的劝说,在饭间喝了酒。晚上10点多,他执意自己开车回家,结果被巡逻的交警查获。经过呼气测试及血液测试,呼气检测结果为125毫克/100毫升,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0.2毫克/100毫升,远超危险驾驶罪要求的80毫克/100毫升定罪标准。


今年4月1日晚,长沙丰融驾校教练员秦某新与好友去吃夜宵,两人把酒助兴。时至晚上11点多,秦某新竟开着教练车送好友回家,结果在途中被交警查获。经检测,秦某新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是81毫克/100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1.1毫克/100毫升。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平、秦某新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审判决李某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判决秦某新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原文链接:http://epaper.voc.com.cn/sxdsb/html/2019-06/25/content_1396262.htm?div=-1

 

来源:三湘都市报6月25日A05
责任编辑:王必杰
新华网最高人民法院网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中国裁判文书网湖南法院网长沙法院网红网人民网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