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接连审理了两起醉驾案件,而涉事者竟是驾校的教练员。
今年3月15日晚上6点多,在长沙南方驾校当教练的李某平到朋友家中做客,禁不住朋友的劝说,在饭间喝了酒。晚上10点多,他执意自己开车回家,结果被巡逻的交警查获。经过呼气测试及血液测试,呼气检测结果为125毫克/100毫升,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0.2毫克/100毫升,远超危险驾驶罪要求的80毫克/100毫升定罪标准。
今年4月1日晚,长沙丰融驾校教练员秦某新与好友去吃夜宵,两人把酒助兴。时至晚上11点多,秦某新竟开着教练车送好友回家,结果在途中被交警查获。经检测,秦某新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是81毫克/100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1.1毫克/100毫升。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平、秦某新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审判决李某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判决秦某新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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