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男子酒后驾车,没想到走到半路竟然趴在车上睡着了,直到交警喊话才醒。今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通报,被告人蔡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18年10月4日凌晨3时许,家住开福区的蔡某应朋友邀请,开车前往岳麓区观沙岭某夜宵店喝酒。在此期间,蔡某喝了一瓶100毫升小郎酒和两瓶百威啤酒。直至5时许,蔡某独自驾车回家,途经福元路大桥、渔业路隧道,一路无事。当车辆行驶至开福大道双河路口时,因酒劲上来,蔡某遂将车停在路中间,也未熄火,竟在车上睡着了。6时许,民警在该路段将蔡某查获,因他不配合酒精呼气测试,民警将他带至某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后经长沙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蔡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6.2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驾。到案后,蔡某如实供述其犯罪行为。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年关将至,亲友、同事、同学间聚会增多,驾驶员切记不要酒后开车,安全驾驶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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