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妻子以按摩为由将男子骗入室内,丈夫趁对方洗澡之际进入房间盗窃财物。9月4日,长沙市开福区法院审理这起盗窃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处罚金五千元,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三千元。
5月15日上午,开福区四方坪某菜市场附近,徐某以按摩为名,将被害人骗至租用的房间内。随后,徐某以天气热为由将被害人骗去浴室洗澡。黄某趁机打开房门进入室内,将被害人放在床上的一条重53克的黄金项链、一块手表及800元现金盗走后离开。随后,徐某以拿毛巾为由借机离开。之后,黄某以1万元的价格将黄金项链销赃。
原文链接:java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