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抓住酒驾司机不敢报警心理,三人因敲诈勒索获刑
《潇湘晨报》酒吧门口挑酒驾者碰瓷
作者:记者周凌如 通讯员刘笑贫  发布时间:2018-08-21 16:15:27 打印 字号: | |
  本报长沙讯 酒驾后果很严重,一般酒驾司机出了交通事故都不敢报警。常德小伙刘甲正是抓住了酒驾司机的这一心理,挖掘出了一条“商机”:专挑酒吧门口的酒驾司机“碰瓷”,以此勒索钱财。

  近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刘甲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刘甲的表弟刘乙、刘丙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今年4月,刘甲寻思着长沙市内对酒驾查得很严,处罚也重,便想到一个“生财之道”。“酒驾司机出了交通事故不敢报警,如果能制造一起交通事故,再找酒驾司机私了,就能逼迫酒驾司机出钱了难。”

  为实施计划,刘甲叫来在外地打工的表弟刘乙、刘丙。4月10日凌晨2点左右,三人正式行动。他们来到解放西路附近蹲守,寻找作案目标。两小时后,被害人邓先生从酒吧出来,眼尖的刘甲瞬间观察出邓先生可能要驾车。

  “我要刘丙和刘乙开车跟着他,果然发现他在太平街门口上了一辆白色的本田车,然后独自驾车沿湘江边行驶。”刘甲称,他们三人分别驾车前后跟随,当三车行驶至湘江路与湘雅路交接处附近时,刘乙驾驶的前车开始放慢速度,邓先生的白色本田车也随之放慢速度,走在右侧车道的第二条车道。刘乙突然故意刹车,为避免相撞,邓先生只好强行压实线变道躲开。见白色本田车压线,另一车道的刘甲立刻趁机加油门冲了上去,与邓先生的本田车故意发生刮擦,导致白色本田的右侧后门撞坏了刘甲轿车的前保险杠。

  刘甲称,碰瓷后,他停下车故意装作现场拍照状。邓先生下车提出私了。因谈不拢赔偿价格,邓先生意图逃跑,被三人追回并强行拖至轿车内。三人采取恐吓、要挟等方法索要车损赔偿费,并作势要将车开往河西交警队。

  刘甲等三人向邓先生索赔8000元,邓先生拒绝了。“他说手机里只有2600元,我说不行,必须要8000元。”刘甲说。

  最后邓先生妥协,刘甲三人强行用邓先生的手机转账,索要财物共计7600元。

  4月11日,被告人刘甲、刘乙、刘丙在芙蓉区港岛附近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三被告人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其亲属代为退缴赃款7600元。

原文链接:http://epaper.xxcb.cn/xxcba/html/2018-08/21/content_2968065.htm
来源:8月21日潇湘晨报A06版
责任编辑:王必杰
新华网最高人民法院网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中国裁判文书网湖南法院网长沙法院网红网人民网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