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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约会年长15岁女友趁机偷钱
作者: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刘笑贫 刘倩妮  发布时间:2018-08-16 10:56:19 打印 字号: | |

    本报长沙讯 利用熟人关系通过手机转账盗窃钱财,实施盗窃后将转账信息删除,本以为瞒天过海,可最终纸还是包不住火。近日开福法院审理一件盗窃案件,被告人沈某某盗窃女友8.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179月,90后安徽小伙沈某某通过社交软件“陌陌”认识了家住长沙的花姐(化名)。两星期后,二人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虽然二人年龄相差15岁,但感情十分甜蜜。同年1215日,两人在酒店相聚。当夜,趁花姐熟睡,沈某某偷拿花姐手机,凭借之前偷记的解锁及支付密码,在她的支付宝借呗上借了5万元转到自己账上。到账后,沈某某将转账记录删除,并将钱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过了几天,见花姐仍未察觉,沈某某又于半月内先后三次偷盗了3.3万元。


    今年12日,花姐发现自己的支付宝上凭白多了8.3万元账单,立刻致电客服查询,才知道是男友干的好事。悲愤之下,花姐选择报警求助。13日,公安机关民警接群众举报在某酒店将沈某某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原文链接:http://epaper.xxcb.cn/xxcba/html/2018-08/15/content_2967524.htm

 

来源:潇湘晨报8月15日CN43-0057
责任编辑:王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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