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7月6日讯(通讯员 刘笑贫)“没想到才过了两天,我们这51个案子就顺利执结,给开福法院点个赞!”7月6日上午,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等51人的委托代理人钟某来到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核对收款账户信息,并向执行法官徐琳致谢。
2010年3月,王某某到深圳市某物业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以下简称某物业公司)工作,在其管理的一小区从事物业服务。
2017年6月,该小区经公开招标,选聘湖南某物业公司为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因缺乏妥善的职工安置方案,某物业公司与王某某等51名员工发生纠纷。
同年7月,经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正式解除劳动关系,并由某物业公司向王某某等人支付经济补偿。之后,某物业公司未按时支付,王某某等51人分别将该物业公司及其总公司起诉至法院。
2018年5月,开福法院判决,被告某物业公司支付原告王某某等人经济补偿金41.71万元,其不足承担部分由其总公司承担。因两被告未在规定的期限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王某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月3日,法院执行立案。4日上午,承办法官徐琳拿到这批案件便迅速投入工作,熟悉案情、确定办案思路、加班制作法律文书并送达给被执行人某物业公司。5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向徐琳提供了被执行人的两个银行账户,考虑到案情需要,徐琳立即带领法警先后前往两家银行扣划。下午5时,成功扣划42.109万元执行案款至法院执行专户。到账后,徐琳电话通知51名申请执行人来法院核对收款账户信息。至此,这批劳动争议案件在48小时内成功执结。
为决胜执行难战役,开福法院执行局干警加班加点、奋力攻坚,以高压态势全面依法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不断提高执行效率,缩短办案时间,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截止今日,开福法院执结案件1940件,执行到位标的额7.4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