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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情侣玩“仙人跳”双双获刑
作者:记者周凌如通讯员刘笑贫  发布时间:2018-07-05 11:26:40 打印 字号: | |
  本报长沙讯 女子与“男友”酒店开房,突然女子“前男友”冲入,痛打对方并索要赔偿。7月4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敲诈勒索案件,两被告双双获刑。

  今年26岁的唐某(女)与田某是男女朋友关系,2月8日,唐某将小杰约至旅馆,聊了一会,唐某便哄骗小杰洗澡。趁其洗澡之际,唐某短信联系田某并为其打开了房门。田某进入房间,对小杰进行殴打,又使用手机拍下裸照。被迫之下,小杰提出私了,经过双方商议最终同意以2万元的价格私了。事后,两人继续使用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敲诈小杰。几番逼迫下,小杰选择报警。3月4日,公安机关将田某抓获,并在其协助下抓获唐某。到案后,两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家属代为退赔被害人小杰2万元,并取得谅解。

  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被告人唐某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原文链接:http://epaper.xxcb.cn/xxcba/html/2018-07/05/node_101.htm
来源: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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