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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开福法院:案款送上门 情暖当事人
作者:刘笑贫  发布时间:2018-05-24 15:35:20 打印 字号: | |
  • 法官上门送执行案款
  • 申请执行人的亲属在清点钱数
  • 李娭毑在法律文书上签字
  “小伙子,你开车回娄底的路上要注意安全啊!”八十三岁的李嗲嗲对准备回家的被执行人刘某说。5月23日下午6点,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将7万元赔偿款送至家住天心区劳动新村的申请人李嗲嗲、李娭毑(八十二岁)家中,肇事的被执行人刘某当面向老人致歉,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两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2015年12月12日,刘某驾车行至开福区捞刀河路与一小客车相撞,造成另一车上的李嗲嗲、李娭毑不同程度的损伤,两老人住院期间医疗费花费10余万元。

  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刘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后经司法鉴定,两老人均被评定为十级伤残。这起交通事故给两老人生活造成诸多不便,原本生活自理、精神矍铄的李娭毑因此坐上了轮椅,生活十分困难。于是两老人分别将刘某告上法庭。

  2017年8月,开福法院对两案依法作出判决,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向两原告支付赔偿款共计10万元,刘某向两原告支付赔偿款共计7万元。判决生效后,其余被告均履行生效判决,但刘某拒不履行义务,二老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邱巍依法向刘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但刘某声称自己没钱。鉴于此种情况,邱巍将被执行人刘某传唤至开福法院,并告知刘某,如果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处以最高额10万元的罚款。听法官这么说,刘某连忙联系亲友筹钱。

  考虑到两案申请人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执行法官在刘某准备好全部执行款后,立即将案款送上门。在老人家中,当看到李娭毑坐在轮椅上,刘某后悔不已地道:“我实在对不起二老,我早该来看望您们的……”李嗲嗲忙劝道:“你大老远从外地赶来也不容易,来了就好,都过去了。”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冰释前嫌。
来源: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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