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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男子贩卖自己的淫秽视频获刑
作者:记者周凌如通讯员刘笑贫  发布时间:2018-04-19 11:47:16 打印 字号: | |
  本报长沙讯 4月17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被告人吴某犯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并追缴违法所得。

  2017年7月,吴某在境外某色情网站注册账号“王先生原创”,先后利用该账号上传八部其与失足妇女发生性关系的淫秽视频片段,并在视频简介中留下个人QQ联系方式,总点击量达数百万次。后来,吴某又将完整的视频在QQ上以20元至50元不等的价格贩卖给多人,通过贩卖视频及传播视频赚取广告费共计1.8万余元。2017年12月14日,公安机关将吴某抓获,现场扣押其手机一台及赃款4000元。

原文链接:http://epaper.xxcb.cn/xxcba/html/2018-04/18/content_2957041.htm
来源:潇湘晨报2018年4月18日A06版
责任编辑:王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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