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18日讯 看到别人的银行卡还遗留在ATM机中,有的人误以为是“天上掉馅饼”,顺手牵羊取走卡里的钱。孰不知,这已经触犯了刑法。今日,记者从公安、法院方面获悉,长沙发生了多起类似案件。
获刑被罚二万元
4月17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件,判处被告人杨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7年9月28日下午,被害人王某在开福区长沙银行迎宾支行ATM机取钱后,由于时间匆忙,忘记拔卡便离开了。随后取款的杨某发现ATM机上显示取款界面,心生贪念,取走了卡里5000元。次日,公安机关将杨某抓获。到案后,杨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返还赃物。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退赃仍要追究法律责任
无独有偶。嫌疑人李某也因盗取他人银行卡中的钱,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今年3月28日下午,浏阳市的林女士取完钱后,因一时粗心忘记取出ATM机内银行卡。几分钟后,林女士收到银行发来的取款短信,显示卡内被取走5000元。她立即报警。
很快,集里派出所民警就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经查,3月28日下午,李某到浏阳某银行ATM机上取钱。由于人比较多,取款机前排起了长队。轮到李某时,他看到ATM机屏幕上显示“退卡”还是“继续操作”界面。李某明白,刚才取钱的女子忘记拔卡了,他迅速取走卡内的5000元,并拿走了银行卡。
到案后,李某十分后悔,退还了5000元和银行卡,但为时已晚,他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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