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6日讯 已经离婚了,再去拿走前夫或前妻的财物作抵押,这样的行为算违法吗?昨天,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30岁的阿诚是一名电视购物模特,在与前妻协议离婚后,他竟私自开走前妻的车辆,并进行抵押借款,结果因为涉嫌盗窃罪,站上了法院的被告席。
去年10月,阿诚与前妻在民政部门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双方约定共同财产中的白色大众甲壳虫小轿车归前妻所有。由于阿诚没有找到出租房,于是和前妻商议,暂分房住在长沙开福区万科城,待找到住处后搬离。
当年11月10日上午8点,阿诚趁前妻熟睡之际,拿走其轿车钥匙和行驶证,接着将车开至开福区澜北湾小区的一家典当行,通过车辆抵押借款5万元。同时每日利息按1000元来计算。
在庭上,阿诚表示,借到5万元贷款后,他便找到一个网站进行赌博。等钱全部输光后,自己则选择出走,把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都进行了更换。
而阿诚的前妻则报案称其车辆被盗。时至今年3月18日,阿诚因与典当行发生了借款纠纷,他抵押前妻车辆的事才浮出了水面。
7月25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依法认定被告人阿诚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