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一行二十余人,到开福法院调研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调研人员现场旁听了3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审理的案件。
开福法院刑庭庭长易智担任独任审判员审理了该3案。其中,2件适用速裁程序,1件适用简易程序。被告人全部当庭认罪认罚,3个案件在40分钟内全部审结并当庭宣判。
和以往不同的是,在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规定以及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后,法庭将审理重点放在审查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上。庭审过程大幅压缩,尤其是速裁程序审理的两件案子,不再进行法庭调查、庭审辩论,在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当庭宣判。从立案到宣判仅有两天时间,极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庭审结束后,开福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戴智明与来访领导就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中的经验与问题进行了探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