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一个充满爱意的日子,开福区法院迎来了一名扛着锦旗、满怀感激的当事人,不同以往的是,她是被执行人。事情源于申请人程某申请执行谭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此案经湖北省法院审理并作出生效判决,后委托到我院执行。
耐心释法促调解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线索,谭某在北辰三角洲有一套房屋,审理过程中已经被查封,要求立即移送进行评估拍卖。为了解案情,法官来到房屋现场,房屋里居住人声称是被执行人姐姐,在告知房屋已经被查封,可能被评估拍卖后,姐姐连忙电话联系谭某,谭某在电话时一面喊冤,一面态度恶劣,表示绝对不会履行判决。法院工作人员在电话里义正严辞的表明了生效判决一定要履行,向其姐姐说明了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现场送达了传票。第二天,谭某和母亲到了法院,泣不成声。据谭某说,北辰的房屋只是挂在她名下,但其实是姐姐的。在审理过程中,她收到了传票,但认为事情和她没有关系,不想理睬,所以就没有参加庭审,所有的文书都没有收到,所有的程序她都不知情。
看谭某情绪激动,法官耐心地解释起了法律,并告诉她,之所以会如此被动,就是因为她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没有及时出庭举证,导致证据没有及时提交、质证和采信。现在判决已经生效,如果没有证据推翻判决,就必须要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执行过程中如果不配合,只会对其权益会受到更大的损失。后谭某终于平复下来,请求法院调解。
打消顾虑助营销
因申请人在外地,法院在电话里与申请人多次沟通,并反复做申请人工作,终于达成了初步协议,首期款支付后,双方重新建立了信任,申请人同意先中止评估拍卖,给被执行人时间让其自行出售房屋。
被执行人和她姐姐将房屋挂到中介处,但因存在查封,无论中介还是买家都纷纷摇头。为打消其顾虑,被执行人带着中介和买家来到了法院,法官又做起了“市场营销”的工作,帮助谭某将房屋销售出去。
解除查封终结案
房屋协议顺利签订了,被执行人将所有剩余案款全部支付到了法院,但却赖在法院不肯走了。原来,现在长沙房屋交易火爆,不动产交易中心预约排号,而不动产解除查封后要5天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否则错过预约号就要等下个月,而谭某的银行抵押、案款都是借的担保公司的高息,利息按天算,考虑到谭某的实际困难,法官报请领导同意,迅速作出文书,当天解除了对房屋查封。
解除查封后,谭某第二天又来到了法院,原来,她经查询得知,她名下的自住房屋也被法院查封了,要求法院一并解除。查遍了湖北移送的案卷,没有找到查封的材料,因申请人和审理法院都在外地,一时间没有办法提取准确的材料,法院工作人员重新来到了长沙市住建委调取了查封的内档资料,发现当时查封的案号、当事人、时间和本案的审理案卷相吻合,讨论后立即依职权作出了解除查封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