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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饭店销售经理八个月私吞48万元
作者:记者 杨昱 通讯员 罗晓  发布时间:2017-05-25 10:36:06 打印 字号: | |

    为还清赌债,饭店销售经理竟将客户消费款打进自己账户,八个月内私吞了48万多元。今天,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公布该案的案情。

    今年34岁的孙某,福建省宁德市人,系长沙市开福区世纪金源大饭店有限公司原销售经理。2014年以来,因迷上赌博机,工作之余就泡在上面,致使欠下巨额债务。 为偿还赌债,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7月期间,他利用自己可代收客户账款的职务便利,竟将客户的消费款打入自己私人银行账号,并以微信转账的方式,挪用全部或部分客户账款。经查,他共计挪用了该公司482360元。2016年7月27日,他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身为公司、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案发后,他主动自首,可从轻处罚。为此,法院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退赔饭店所有私吞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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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责任编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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