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长沙中级法院业务专家到开福法院授课
作者:陈飞 罗晓  发布时间:2017-01-12 13:33:13 打印 字号: | |
  • 授课现场
  • 授课现场
  • 长沙中院立案庭庭长管建文授课
  • 长沙中院立案庭副庭长左武授课
  “如何理解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诉应当是一种事实状态,案则是一种法律状态,形式审查≠程序审查,实质审查≠实体审查……”。2017年1月11日,长沙开福法院年初的第一堂业务培训课,邀请了长沙中院立案庭管建文庭长及左武副庭长为法官授课,立案庭管建文庭长就立案登记制下的登记立案范围、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立案中存在的问题、仲裁与诉讼的有效衔接、第三人撤销之诉等多个方面的问题,结合自身实践经验,引经据典,引人入胜,用问题引发思考,提出了专业性的意见。管建文庭长生动翔实的专业授课,体现出其扎实的理论功底与深厚的法学素养,让在场听课的全体人员受益匪浅。

  开福法院党组成员、分管副院长王利兵,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胡继红,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等40多名法官及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业务培训。
来源: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必杰
新华网最高人民法院网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中国裁判文书网湖南法院网长沙法院网红网人民网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