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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作者:李游  发布时间:2016-07-18 15:21:22 打印 字号: | |
  因工作需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7名(法官助理5名,庭审记录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与招聘岗位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法律或法律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4、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看打或听打的打字速度达到岗位要求(法官助理要求每分钟60字以上,庭审记录员要求每分钟100字以上)。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2016年7月19日9:00起至2016年7月31日17:00止。

2、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和学历证的原件扫描件上传并发送至报名邮箱kfqrmfyzgs@163.com。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随报随审方式,收到报名表后即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电话通知考生本人携带网络报名材料的原件及计划生育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到现场参加复审,符合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1、岗位能力测试。包括笔试和技能测试(笔试占40%,技能测试占60%),笔试内容为综合科目(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技能测试内容为电脑文字输入,包括看打或听打。岗位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考生的岗位测试成绩,并结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体检人数出缺或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察和聘用

1、考察主要采取查阅资料方式进行,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

2、聘用合同期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731-84816586。

附: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https://img.chinacourt.org/up/uploadfile/2016/07/18/F84C4ABBB39EA98FCAD72D3DD2F13E73.docx(报名表下载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2016年7月18日
来源: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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