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长沙市开福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光华率区人大代表十余人到开福法院旁听一起刑事案件庭审。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底,孟某通过网络认识叶某并交往,为了和叶某结婚,2014年12月从山东来到长沙,次年10月孟某向叶某求婚,被拒绝后两人发生纠纷,孟某一怒之下焚毁了出租屋内的两床被子,导致出租屋及相邻房屋不同程度受损,经济损失共达9万多元。放火后,孟某担心火势会威胁周围住户的安全,便主动报警并去芙蓉北路派出所自首。案件经过二个小时的审理,当庭作出了判决,被告人叶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庭审结束后,代表们对法官庭审的程序、法官的仪态及庭审能力等进行了评议。同时表示,此次庭审过程细致严谨,法官审理耐心细致,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体现了法院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体现了法院审判工作的公开公正,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