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上午10点,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湖南商学院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毒品犯罪案件,该校法学院近200名师生参加了旁听。
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审判长宣布开庭,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21岁的宁某在2014年10月至2014年12月期间,三次贩卖毒品麻古给王某(另案处理),合计425粒,重40余克。法院认为,宁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多次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庭审过后,法官、公诉人、辩护人与学生们进行了互动。学生就证据认定、刑期确定、合议庭功能、人民陪审员产生等问题进行了提问,法庭组成人员耐心进行了解答,场面热烈。学生老师纷纷表示“这既是一堂别开生面的社会警示教育课,又是一堂具体生动的法学理论知识教学课,学到了许多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