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司法公开活动相结合,邀请社区居民、企业员工、学校学生等普通群众旁听庭审,让审判活动接地气,让群众在庭审中感受司法公开与公正。6月11日,开福区法院邀请长沙大学法律系二、三年级的六个班180名学生旁听一起抢劫案,并于法官开展互动交流了,获得学生们的好评。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2月4日凌晨2点,被告人陈某伙同“阿飞”、“阿华”(均未到案)来到长沙市开福区北辰三角洲某建筑工地,盗窃15捆不同型号的电缆,被巡逻保安发现,报告人陈某等三人遂用铁条、拳脚殴打巡逻保安,在逃离现场时,陈某被群众抓获。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遂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10年。
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各个环节衔接紧凑,审判长彭志刚声音洪亮、用语规范、表达清晰,展现出极强的庭审驾驭能力与审判素养。庭审结束后,旁听学生在现场就该案的审判程序、主犯的构成条件、量刑的依据等向审判长提问,审判长彭志刚的回答思路清晰、逻辑严密,在场学生全体起立报以热烈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