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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本职工作 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长沙市开福法院开展刑事案件办理业务培训
作者:李少先  发布时间:2014-04-24 08:33:53 打印 字号: | |
  • 长沙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庭长兰志龙
  “证据的形式要件不完备、询问笔录不详细、鉴定意见对程序过程方法审查不严……”为避免刑事案件审理中出现这些证据问题,进一步提升刑事案件质量,防范冤假错案,4月22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特邀请长沙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庭长兰志龙就刑事案件证据收集、审查中出现的常见问题进行业务讲座。

  兰志龙庭长首先强调刑事案件侦办人员和审判法官应树立庭审中心意识,以庭审为中心收集、审查证据,然后从言词证据、笔录和情况说明、鉴定结论、辨认指认问题、案件侦破过程、非法证据排除等六个方面,详细讲解了证据收集、审查、运用和认定出现的常见问题及应对办法,并结合具体案例,从现场情况与环境、涉案人员之间的亲疏关系、涉案人员心理等方面,说明如何对言辞证据进行综合分析,以辨明真伪、区分证明力强弱。

  开福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主管领导,法院刑庭、检察院公诉科全体干警及公安分局法制科、派出所刑侦副队长共50余人参加培训。兰志龙庭长的讲课生动活泼,展现出丰富的审判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功底,赢得了参训人员的热烈掌声。
来源: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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