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从化工用品店购买双氧水及烧碱浸泡牛百叶、毛肚、鱿鱼,又脆又白还便宜,在长沙西长街做生意的彭某因为卖这种牛百叶,生意特别红火。然而,这些看起来好看的东西,全都是用有很强腐蚀性的化学物质浸泡出来的,长期食用会给身体带来巨大的副作用(详见本报7月6日A04版相关报道)。昨日,彭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在开福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法庭上,彭某描述了加工过程,“泡2个小时后,再换清水洗两次”。据彭某介绍,浸泡的过程是为了让食品变得好看,也可以增加重量。而换清水漂洗,是要将化学物质洗去,以免有异味。“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法庭上,彭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恳求法庭给予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法庭上,公诉人与彭某的两位辩护律师各持观点。辩护律师认为,彭某文化程度不高,并不完全了解这些化学品的危害,加上也是受同行的“介绍”才做起了这种行业内普遍使用的非法加工,“不知者不罪,属情有可原”。对于这些观点,开福区检察院检察官吴威表示:辩护律师是在偷换概念,不能用“法不责众”这一点来进行辩论。辩护律师提出的观点,并不是可以减轻或让彭某无罪的理由。
由于案情复杂,经过一天的开庭审理,下午4点,法官宣布该案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