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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跑了,39个停车位跑不了
  发布时间:2012-02-27 10:47:36 打印 字号: | |
芙蓉中路中远公馆,开福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艾文博查封39个地下停车位。
  [新闻回放]

  去年已有债主 到中远公馆讨债

  去年7月长沙有媒体报道,中远公馆的地产商陷入资金困难,有债主拿着欠条找到芙蓉中路的中远公馆,希望找到湖南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老板石罗其还钱,但老板失踪。有公司内部人士称,石罗其“躲债”估计与欠下的债务有关。他透露,石罗其还曾借过大笔高利贷,甚至有传言称其债务达到数千万元。

  刘先生凑齐150万,借给了湖南中远建筑有限公司和湖南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约到期后,他不但没拿到本金,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联系不上了。为追回这笔钱,刘先生将两家公司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告上了开福区法院。

  去年有媒体报道,多名债主找到芙蓉中路已完工的中远公馆,想找老板石罗其还钱,但老板失踪。刘先生也担心钱无法追回,不过昨天传来好消息,法院终于追查到一笔还没来得及转移的财产——中远公馆39个停车位,昨日法院将其查封。

  150万借给开发商,开发商跑了

  说到这起官司,刘先生很郁闷,原来,当初把他介绍给湖南中远建筑有限公司和湖南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的,是他的朋友。朋友说,这两家公司因为短期内资金周转不灵,只要借150万周转一下,还会给不低的利息。

  看在朋友的面子上,2010年3月,刘先生拿出了自己的全部家当,还借了点钱,凑足了150万借给对方。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对方承诺只借半年,每月支付一次利息。但是他发现,借钱后对方就没有按照约定每月还息,只是陆续地给了他30多万元利息。半年过去了,对方没有按约定归还本金。

  直到去年下半年,刘先生突然听到一个消息,对方在外面借了很多钱,现在已经跑了。“当时非常失望,我们自己也做了一些调查,发现债务人把所有的财产都做了处理,就是打赢了官司,我们也很可能拿不到钱。”刘先生说,自己抱着最后一线希望,将两家公司及其法人代表石罗其、石威告上法院。去年12月,案件仲裁后,刘先生向开福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开发商资产多已处置

  处理这起执行案件的是开福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全市优秀法官艾文博。

  在艾文博看来,查到4个被执行对象的财产线索是重中之重,因为仲裁时被执行对象已不见了,代理人拒绝提供联系方式。仲裁后,法定代表人已举家外迁。

  艾文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已将自己的财产以抵押、转卖等各种方式进行处理,比如中远公馆地下一层的35个停车位中,31个车位抵押给了银行。

  不过,艾文博最终找到了被执行对象没来得及转移的部分资产——地下一层没被抵押的4个车位,地下二层也有35个停车位没被抵押,一共还有39个停车位。

  39个停车位被查封,目前业主仍可使用

  昨日上午,法院执行局来到芙蓉路中远公馆,准备对39个车位进行查封。查封前,艾文博从物业管理处了解到,被执行对象已经将地下二层的35个车位整体转让给了别人。

  “不过,由于我们已经将车位办理了冻结手续,现在车位不能办理转让手续。虽然对方签了转让协议,但从法律上来说,我们已经冻结了的财产,即使签了转让协议也是没用的。”艾文博说,现在法院仍然可以对这39个车位进行查封,“被执行对象在签转让协议时,说负二层停车场是没有产权的,但我们查了,是有产权的,而且已经冻结了,所以这个转让协议是无效的。”

  艾文博说,张贴查封公告,就是要告知本案的被执行对象以及与本案相关的其他权利人,这39个车位已经被法院查封,法院查封期间,没有经过法院的允许,不能转让、转租、转卖、典当、抵押等。如果这期间被执行对象一直没有出现,法院将依法对查封的财产进行评估、拍卖,用拍卖所得的款项来抵偿申请人的债权。

  另外,艾文博特别说明,目前,居住在中远公馆的业主还是可以使用这39个停车位,“如果清空车位的话,业主肯定没办法停车了,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不会影响当事人的生活,但是车位拍卖以后,就归新的所有人来使用了。”
来源:2012年2月25日《潇湘晨报》B1版
责任编辑:开福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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