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少人民群众诉讼成本,开福法院在全区13个街镇设立诉前调解站和巡回办案点,定期派人上门办案,与街镇互通情况,并提供业务指导,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这一举措引起开福区委政法委高度重视,于3月11日,在开福法院召开全区各街镇主管领导会议,就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巡回办案工作作了专门动员和部署。
会上,开福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征就开展诉前调解、巡回办案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讲了三点意见。一是开展这项活动是积极贯彻区委精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借助基层力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缓解诉讼信访压力,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审判服务;二是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法院专业化审判工作与做群众工作有机结合,一方面密切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另一方面提高法官综合素质;三是把诉前调解、巡回办案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同时,请各街镇大力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诉前调解和巡回办案工作。
副区长周飞强调了三点: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开展诉前调解、巡回办案工作是建设法治开福的需要,是社会管理创新、矛盾纠纷调处的需要,是法院工作创新的需要,是法院服务基层、服务民众的需要,意义十分重大,区委政府将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区的一项重要工作全面展开,要求各街、镇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落实;二是积极探索,扎实工作。对于法院来讲,要在工作中寻找适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形成合理的考核办法,各街道、镇要摸清各自的情况,认真配合、积极沟通对接,提供场地和服务,引导群众参与诉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及时总结,宣传推介。对于街、镇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在全区进行宣传和推介,推动工作的全面、平衡开展。
会议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冯士文主持,开福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艳在会上宣读了开展诉前调解、巡回办案工作的实施方案。区信访局、全区各街镇主管领导、法院业务庭室局负责人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