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在辖区内的捞刀河镇、新港镇、青竹湖镇和洪山桥街道正式成立诉前调解站,化解基层矛盾,维护地方社会稳定。
该院成立诉前调解站,将法院调解的战线前移,有利于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也方便了基层群众诉讼。调解站由乡镇和街道提供场所,法院提供工作人员,并邀请检察院、当地司法所的和社区基层调解组织参与调解,形成联合调解格局。法官深厚的法律功底和民调人员丰富的调解技巧,相互融合,相互配合,实现法院调解和民间调解的“无缝对接”,能有效提升调解成功率。
调解站的工作重点是涉农纠纷、土地纠纷、家庭婚姻纠纷和邻里矛盾,群众之间产生此类纠纷,可以直接到诉前调解站寻求帮助,或者由调解员直接上门调解。借助司法“职能”优势,调解站能广泛参与到基层组织各类民间纠纷的调处中,协助村镇、社区调处纠纷,确保“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在具体的工作中,规定“三不”的亲民利民原则,即诉前调解不收取费用,调解程序不受法定送达方式和期限的限制,调解不得损害当事人及第三人合法利益。
如矛盾确实难以化解,当事人仍可以起诉,法院通过在当地设立的巡回法庭开庭审理,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