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上午,一位年过七旬的拆迁户给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送来“秉公执法,为民做主”的锦旗,感谢法院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解决了他的实际困难。
这位老人名叫唐海斌,家住中山西路东新巷7号,是中山西路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最后几户拆迁户之一,法院依法裁定对其采取强制腾房措施。因他前段时间住院,法院暂时没有采取强制行动。法官在做工作时了解到71岁的唐海斌身患多种疾病,已经失去劳动能力。儿子还在读高中,刚大学毕业的女儿只能勉强维持自己的生活,一家的生活费、儿子的学费和他的医疗费靠自己几百块钱的退休工资和妻子做缝纫活维持,家庭条件非常困难。
唐海斌的情况引起了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为了维护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做到文明拆迁、和谐拆迁,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利兵带领民一庭法官,利用休息时间亲自上门做思想工作,给其讲政策、讲法律、摆事实、讲道理,多次的协调逐渐取得了唐海斌的信任,在拆迁行动前晚,他的思想发生了转变,同意先腾房后谈补偿协议。
房屋腾空后,民一庭庭长解钢、副庭长刘悦、李庚跃等法官一方面继续做唐海斌的思想工作,安抚情绪,消除过高期望,另一方面积极沟通,尽快促使他和指挥部之间达成补偿协议。法官发现唐海斌最大的困难是无房可住,于是商谈补偿条件时特意在住房上下功夫。经过多次协调,法官除了为其争取到了房屋安置补偿款以外的2.5万元困难补助,还协调指挥部安排了一套面积60平米的公租房,另外补偿在交房之前每月600元钱的安家过渡费,彻底解决了他家的住房问题,调解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开福区法院在拆迁工作中重视拆迁户的实际利益,注重调解结案,今年1-7月受理拆迁案件233件,结案215件,其中调解结案206件,调解率达95.8%,既化解了矛盾,保证了重点工程的进度,又维护了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