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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法院开放日”活动 构建民意沟通新平台
  发布时间:2010-03-29 14:39:01 打印 字号: | |
  • 企业职工参观少年法庭
  • 企业职工参观刑事审判庭
  • 参观院史陈列室
  • 观看法院工作总结片
  “没想到法院还有这么人性化的设施”,“原来法院也有自己独特的文化氛围”,3月26日上午,长沙市开福法院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来自湖南城乡建设有限公司的二十一名职成为首批参与群众,在参观“院史陈列室”室时,他们在反应法院文化和法院历史的各类图片、实物前驻足观看,不时传来赞许声。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推动阳光审判,增加司法工作透明度,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法院文化、监督法院工作,开福区法院结合实际情况,面向广大社会群众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构建法院民意沟通新平台。

  从2010年3月份开始,开福法院将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五定为“法院开放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社区居民、学校师生等,参观法院的软硬件设施、文化建设成果,了解法院组织机构与职能,旁听公开案件审理,以及观看升旗仪式,并通过座谈会的形式,组织群众与法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听取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群众答难释疑。

  开放日活动的开展突破了案件的束缚,为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群众了解法院开辟了新的渠道,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通过向人民群众全方位展示法院工作,自觉地将法院的各项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进一步推进法院的审务公开,切实增加法院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搭建起社会监督的新平台,并通过开展开放日活动为契机,主动征求群众意见,不断完善法院各项工作。开放日活动的开展也符合“司法人民性”的核心价值理念,不仅能密切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增进感情,更有助于树立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司法形象。
来源: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开福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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