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令多少中小企业举步维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用法律和汗水化解企业纠纷,给辖区内的企业送上司法的温暖,让企业化危机为转机,赢得了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调解——助企业一臂之力
2008年12月24日,中国农业银行长沙黄兴支行起诉湖南长元人造板股份有限公司6件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涉案标的金额达3800多万元。该院民二庭受案后,经原告申请并提供担保对湖南长元人造板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了诉讼保全,冻结其存款3000万元。由于当时正值春节临近,湖南长元人造板股份有限公司向该院紧急报告,称法院冻结其银行存款,给企业拆迁计划及基建带来重大影响,职工人心不稳,企业生存困难。该院领导高度重视,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从有利于企业生产出发,决定对冻结的长元公司银行存款予以解冻,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院领导指示承办法官暂缓开庭判决。今年2月22日,院长袁征亲自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既维护银行的合法权益,又让长元公司得到生存和发展的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工作。通过一系列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就欠款纠纷达成了协议。由长元公司先行归还农行1000余万元贷款,余款在2011年底之前还清。
在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该院不是简单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而是运用调解、和解等手段,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在涉及企业案件执行时,承办人充分运用执行和解促进生效裁判文书的兑现。承办人经常多次深入被执行人单位,阐释法律,讲明道理,不厌其烦地做工作,全院近20%的涉企执行案件达成执行和解。
保护——还企业一方净土
在经济下滑、企业经营出现困难的背景下,与企业相关的刑事案件的出现严重影响了涉诉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为了弱化案件对涉诉企业生产秩序的影响,该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帮助涉案企业稳定生产秩序,使其可以安心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去年下半年至今共审结涉企刑事案件37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为了更好地维护企业的稳定,保护其合法权益,该院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指派经验丰富的办案能手审理企业纠纷案件,对重大案件,院领导亲自指导,为企业防范金融风险、渡过难关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办案过程中,从切实保护金融机构、区域企业债权的角度出发,注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增强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院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暖企”政策,对受理的100余件案件中涉及中小企业的案件进行调查摸底,确定了非恶意逃避债务的企业37家,针对各个企业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暖企”措施,如对处于低谷的房地产企业慎用强制执行措施等,并对其中符合条件的20家企业暂时解除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帮助其度过暂时的财务危机,既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
送法——给企业一杯甘泉
7月22日晚上8时,夏夜的长沙仍然高温难耐,留芳宾馆的二楼会议厅,200个座位座无虚席。袁征正在为开福区农村合作信用银行讲授银信部门如何应对金融危机的法律知识。该院民一庭、民二庭法官当场回答员工们的提问。10多个员工的法律难题在法官们的精彩回答下,迎刃而解,员工们报以阵阵热烈的掌声,这场法制课一直到晚上10点多钟。该行行长说,法院的讲课,恰似是夏日的一杯甘泉,解了企业的燃眉之急。
在办案过程中,开福法院发现中小企业普遍缺乏在金融危机背景下防范和应付经营风险的知识和能力。该院对近年来审理的涉及金融企业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件情况进行了分析,发现借款人法律意识淡漠、部分违规放贷、担保形式不完备、格式条款的理解出现偏差等问题,该院多次派法官深入厂区,以召开企业代表座谈会的形式,从诉讼时效的把握、严格审查、制定行之有效的诉讼策略、夯实管理基础等方面向有关金融企业提出了建议。
在防范和化解企业金融风险的办案过程中,开福法院倡导“办好一个案件,救活一个企业,稳定一方社会,发展一方经济”的办案理念,起到了有效的作用。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结涉企案件856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967万元,为企业生存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