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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福区法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作者:李少先  发布时间:2009-12-07 21:31:17 打印 字号: | |
  • 法官对学生提问一一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
  • 庭审过后旁听学生积极提问
  • 法官开庭审判
  • 在座师生认真旁听
  12月7日上午9点,开福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在长沙大学教学楼的阶梯教室内开庭审理了一起财产所有权纠纷案,三百多名师生参与案件旁听,学校的模拟法庭内座无虚席。

  2009年7月,原告罗某的妹妹及其男友陈某以罗某的小车作为抵押向被告借款3万元,约定第二天还钱,同时被告归还车辆。可是两个月过后,罗某的妹妹和陈某并未还款,而且不知去向,但小车仍然抵押在被告手上。10月9日,罗某以被告侵害他的财产所有权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归还其所有的车辆。

  该案由民一庭副庭长李建科担任审判长,整个庭审过程在审判长的驾驭下有条不紊地进行,双方当事人围绕借贷和质押关系是否成立展开来激烈的辩论,在坐师生都认真旁听庭审。最后由于被告在抗辩过程中没有提交任何有关借贷和质押的相关证据,不能证明他和罗某妹妹间的质押借贷关系,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在10日之内归还原告车辆。

  庭审结束后,旁听师生积极地向法官提出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法官都一一耐心细致地进行来解答,双方互动交流的气氛非常热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福区法院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坚持每年开展“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家庭”的活动,为学生、工人和居民送去法律知识,受到了大家的热烈欢迎。
来源: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少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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