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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福区法院把刑事法庭开进校园
  发布时间:2009-05-14 20:54:18 打印 字号: | |
  • 担任律师助理的长沙学院法律援助中心法学专业大学生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
  • 师生们凝神静气进行旁听
  • 校园法庭座无虚席
  • 庭审在审判员的驾驭下有条不紊的进行

    5月12日上午10点,开福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长沙学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众多师生参与旁听,能容纳上千人的学校模拟法庭座无虚席。

    该案被告人覃政元于2009年2月与被害人胡楚国在长沙市开福区丰裕街104号一旅社内同住一间房。2009年2月8日早上8时许,被告人覃政元趁被害人胡楚国上厕所之机,将胡楚国放在床上的一件风衣和一件西服盗走,风衣内有现金2400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该案由刑庭审判员彭勇献独任审判。整个庭审在审判员的驾驭下有条不紊地开展,公诉人与辩护人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师生们都凝神静气地进行了旁听。被告人覃政元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后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覃政元犯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整个庭审仅用了一个半小时。

    庭审结束后,法官跟师生们一起进行了热情的互动交流,针对同学们提出的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耐心而细致地进行了解答。

责任编辑:张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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