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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公开选调法院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7-21 15:30:13 打印 字号: | |

 

 

一、选调范围

全国法院系统在职国家工作人员

二、选调名额

法官4名,文秘人员1

三、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法律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公务员身份,具有法官职称(文秘人员不限),公务员历年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3)身体健康。

2、岗位条件

1)具有5年以上法院工作经历,2年以上审判工作经历(文秘人员须从事文秘工作2年以上)。同等条件下,获得全国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称号的,可优先选调;

2)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7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071日以后出生)。

四、选调工作步骤

1、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1-85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政府机关大院区委组织部625室(六楼)。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长沙市开福区公开选调法院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供近期彩色同底免冠2寸照片3张及身份证、学历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大任命文件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后当场领取准考证。

2、笔试与面试

1)笔试。时间为200889日,上午考公共科目、下午考专业科目。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按照公共科目和专业项目各占40%60%的比例折算。

2)面试。时间拟在816日进行。在笔试的基础上,按照拟选拔职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3、组织考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选调职位人数与考察对象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采取差额考察、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情况。

4、组织体检。对考察后拟定的选调人员组织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从参加考察的其他考生中按排名先后递补。

5、调入。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组织程序讨论确定后办理调入手续。

五、待遇与管理

调入人员原行政职务不保留,原行政职级和法官等级予以保留;享受机关同等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住房和子女就学等问题。

此次选调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中共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委组织部

2008721

 

 

 

 

 

 

 

 

 

 

 

2008年长沙市开福区公开选调法院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周岁)

 

照片

参加工作时间

 

法律

职务

 

任职

时间

 

 

学历

 

 

学位

 

专业 

 

 

职级

 

职级

时间

 

政治面貌

 

 

所在

法院

 

所在

部门

 

联系方式

 

婚否

 

配偶姓名

 

工作

单位

 

子女情况

 

工作

经历

 

 

 

 

 

 

 

 

 

 

 

 

 

 

 

 

备注

 

 

 

 

 

 

责任编辑:开福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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