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追求案结事了 促进官民和谐
长沙开福近七千非诉行政案件和解
作者:铁笔  发布时间:2008-06-26 21:46:46 打印 字号: | |

    湖南省长沙市德雅村8户个体户排油不规范,被城管处罚9000元,并申请法院执行。长沙市开福区法院受理这一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后,深入个体户家中,要求他们限期整改,8户个体户立即装上了排油净化器,达到了城市排油的规定,但个体户认为城管处罚过高,很难接受。法院认为处罚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加上个体户做小本生意,利润不高,只要排油已经规范,也就达到了整治目的,于是依法组织双方协商,于近日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每户仅处罚4000元,城管和个体户都非常满意。
    近三年来,开福区法院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356件,执结7354件,6980多件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和解率达95%以上。没有因执行不当,而引发矛盾的案件发生。
    开福区法院在处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时,坚持从追求案结事了,促进“官民”和谐的原则出发,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对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案件认真审查,发现处罚程序与实体不正确时,建议撤消;对行政机关带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克服行政机关简单、粗暴的执法行为;对被申请人依法做好法律解释工作,尽可能地使他们接受法院执行,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如该院在执行城管对违规车辆处罚案件过程中,发现城管锁定车轮的行政强制措施缺乏上行法律的规定,因此,向城管提出司法建议:取消该行政强制措施,城管予以了改正。既将原来的锁定车轮,改为抄牌。但随之也出现了新的问题,即抄牌车辆主动接受处罚的很少。为此,法院建议城管部门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完善处罚程序,待处罚生效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这样既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也保障了合法行政行为的权威性,有力地支持了长沙市城市市容的依法整治。这在全国也属首例,得到了国务院法制办的有关领导的高度肯定。

 

责任编辑:王必杰
新华网最高人民法院网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中国裁判文书网湖南法院网长沙法院网红网人民网凤凰网